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秘书处日前在武汉设立并揭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合作协调会当天召开,这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决策-协调-执行”机制正式建立,省会城市的协同合作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调研员江洪认为,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机制是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中关于改革创新的体现。
今年4月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首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城市,涵盖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与经济总量位于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之后居第四位。
这个被学界称作“中三角”的特大型城市群,不仅被赋予构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重任,还将要打造成为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2030年时,该城市群将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
在过去十年来一直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的研究和编制的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中心主任秦尊文看来,“龙头”长三角已经跻身世界级城市群,“龙尾”成渝城市群发展活力与日俱增,作为“龙腰”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则肩负着盘活整个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使命。
“共建中三角,打造第四极”成为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共识。秦尊文认为,要实现蓝图,核心在于湘鄂赣三省如何协同发展推进区域一体化,形成利益共享和命运共同体。
他介绍,前些年,国内西部相关城市群相继提出竞争“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的目标,但实际运作看,仍处于口号多于行动的研究动议阶段,而竞争大于合作是相关城市群各成员之间的突出表征。相比之下,无论如何是地方政府还是民间层次,“中三角”合作鼎力打造“第四极”的呼声高、行动快,实质性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覃道明介绍,2012年2月,鄂湘赣三省签订《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4月,三省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在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公共服务共享、深化合作开放等方面加强合作对接。
三省随后推出的《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实施方案》则提出要在五个方面进行落实:加强省际毗邻地区城乡规划协作,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基金;住房公积金实行互认;推动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建筑市场准入标准和办事程序的统一。
4月30日,鄂湘赣三省就武汉、长沙、南昌城市公交“一卡通”联网互通达成一致,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区域“一卡通”运营一体化。
5月19日,长江旅游推广联盟揭牌,同日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年卡。
6月16日,武汉、长沙、南昌就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达成初步共识,将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
目前,武汉、长沙、南昌已建立包括公积金互提互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120院前医疗急救联盟等11个领域区域一体化制度。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以来,三省加快务实合作,区域内跨省交流合作平台已达30多个,在产业、交通、科技、文化、旅游、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签订30多项合作协议。
未来,中三角城市之间合作领域重点将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合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合作方向由“互联互通,协同发展”向“共赢共享、一体化发展”深度推进。
江洪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可以在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示范园区、临空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跨省交界合作示范区等方面加强合作,力争取得突破。